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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9-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31日
标  题: 关于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发文字号: 平水党组发〔2019〕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平水党组发〔2019〕8号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业务部门大力支持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城乡,改革创新 ,节约高效,开放治水的治水新思路,着力推进发展方式、治水方式、用水方式、投入方式四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治水能力,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水务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水安全保障。

为表彰水务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模范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县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水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水务局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经认真考核评比,决定授予平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平罗县水务局办公室、平罗县水利灌溉管理中心为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授予平罗县城关水利工作站、平罗县高仁水利工作站、平罗县头闸水利工作站、平罗县陶乐水利工作站为2018年度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李荣、张明华等24名同志为先进水务工作者。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水务工作者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开创水务工作新局面。


平 罗 县 水  务  局

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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