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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6/2019-0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平供理字〔2019〕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供理字〔2019〕3号

本报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总结我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宁夏”--平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pingluo. 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5(邮编:753400,电话: 0952-6012848; 传真: 0952-6012848;电子邮箱: 2276686455@qq.com)

一、概述

2018年,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取得了新的成效。

()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

本年度,供销社根据工作需要,由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会军同志负责单位全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各项制度,全面有效开展工作。

一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定时更新,重大事项并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主要领导最终签发,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我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领导、办公室、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

()落实配套措施。

依靠平罗县人民政府网、单位内部信息公告栏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平台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基础设施,全面建设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设置工作动态、相关法规、政务公开目录、领导和分工、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栏目。2018年,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其中工作文件18条,财政信息5条,政务公开目录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目前,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8年,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平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平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主动公开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平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等系列文件,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及处理作了详尽的说明,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示,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我社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和进展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人员老龄化,开展工作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广和量大,而且我社办公室人员年龄大,电脑使用不熟练,因此有些信息未能按要求及时快速进行更新。

2.公开的形式不多。由于受经费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府信息除在门户网站和单位内部公示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敦促各科室认真梳理信息,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自治区、市、县政府的要求,常换常新。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各部门的信息,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3.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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