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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19-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15日
标  题: 平罗县陶乐镇关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陶党发〔2019〕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陶乐镇关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情况的报告

陶党发〔2019〕3号

县人社局: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党发〔2016〕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18〕364号)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现就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勤管理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整治工作。由镇纪委办牵头,办公室配合对全镇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退出领导岗位的4名干部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适当岗位,要求其严格落实我镇有关规定,监督不容许擅自离岗、无故缺勤等行为发生。截至目前,全镇干部职工未出现在编不在岗的情况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严格规范考勤管理。在镇机关办公楼安装考勤系统,要求全部工作人员记录指纹,并严格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外出下村等无法打卡时,必须事后填写派遣单,详细说明事由及时间,经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登记。为确保制度落实,我镇修订并印发《<陶乐镇机关干部及村(居)干部工作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陶党发〔2016〕23号)明确了各种违纪行为量纪规定以及考勤办法,指定党政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管理,确保管部职工严格落实考勤制度。

三是完善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做好审批登记备案工作,加强人员管理。要求全镇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请假1天必须填写请假条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登记,工作人员请假2天以上的,填写请假条,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主要领导签字后备案登记,病假必须在请假条后附三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截至目前,全镇干部职工均能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未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考核落实情况

一是从严开展干部干事档案评定工作,严格按照干部干事档案积分管理规定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民主评测,由镇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意见,并在年度考核中充分运用干事档案考评结果,对于干部档案季度考核无优秀的坚决不容许年中评先评优,对每季度干部档案考评坚决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坚决杜绝轮流坐庄现象,切实加强干部干事档案积分管理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通过任务分工、下发通知、干部述职以及民主评测等形式切实评出在2018年度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干部职工。在2018年度考评中,全镇共评选出优秀人员15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名,机关优秀公务员4名,事业人员优秀工作者9名,无人员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情况发生。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由镇纪委和镇党政办对全镇干部管理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各类民主评议过程进行监督,监督杜绝拉票贿票等各类违反八项规定等行为发生,对群众举报或督查发现有违反纪律规定、吃空饷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中共平罗县陶乐镇委员会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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