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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0/2019-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文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3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节花灯布展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文广发〔2019〕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节花灯布展工作的通知

平文广发〔2019〕2号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19年“两节”文化活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224号)要求,现将2019年花灯布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灯展时间

2019年2月3日-2月19日

二、灯展地点

平罗县玉皇阁大道南侧县城新区行政广场。

三、具体要求

1.花灯制作单位:具体安排表附后。

2.花灯制作标准:各乡镇、各单位及各企业结合民俗、地域文化及行业自身特点制作花灯。花灯材质要选用防风、防水的绸质、丝质或相对结实耐用的塑料类材料,灯饰选用LED节能环保灯具,金属灯架必须焊接,并留有足够长度的电缆和电线。

3.相关单位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制作大型组灯。工业企业制作花灯由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通知落实。各金融保险单位由人民银行负责通知落实。

4.花灯布展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灯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所制作的花灯务必于2019年2月1日16:00前安排人员将花灯摆放在指定地点稳固后接通电源,调试正常。在布展期间,遇不可抗拒的大风等自然灾害,应及时修复加固花灯,保证达到防水、防大风、防倾倒、防漏断电和防过载等事故发生,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灯展结束后及时做好拆卸移运工作。

5.各单位要于2019年2月1日前将制作的花灯拍照并报送文化旅游广电局备存。布展完成后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花灯摆放联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电话:6093720)

6.各单位要结合“两节”,营造本单位、本部门及各基层单位的节日氛围。

附件:2019年花灯制作安排表

                               

                                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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