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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19-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1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两节”“两会”期间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司发〔2019〕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两节”“两会”期间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平司发〔2019〕6号

各司法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喜庆的节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调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积极推进“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围绕征地拆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密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坚持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制度,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行业专业每半月一次,县每月一次,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在做好传统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同时,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劳资纠纷、讨薪讨债、房地产、转业安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等重点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分析成因,形成分析报告,重点人员逐人进行风险评估,实施分级管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提前做好相关稳控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及时、依法、就地、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一般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灵活采取多种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统筹系统资源,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汇报乡镇党委、政府,由乡镇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调解方案,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

(三)及时将矛盾纠纷导入法治轨道。以人民调解为中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鼓励当事人主动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法律援助等合法途径解决,防止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切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预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预警网络。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引起越级上访、矛盾升级激化、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以及调解不了、无法导入法治轨道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及政法部门、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动,定期汇总分析本地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民事案件等数据资料,深入研判,及时做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五)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和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排查发现和就地化解初信初访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行业专业性调委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查找问题的症结,探究解决的途径,拿出解决的措施,明确解决的期限。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能够当场调处的,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疑难矛盾纠纷,采取领导包案,主动下访、约访等方法,压实工作责任,明细化解措施,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畅通信息报送。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及时掌握纠纷动向,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触角延伸到辖区的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要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重大纠纷直报、纠纷调处督办等工作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落实纠纷“零报告”制度和遇有重大紧急情况信息立即上报制度。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或民转刑案件、涉黑涉恶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细致预测,及时处置,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防止事态扩大。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两节”“两会”期间各司法所每日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尤其对遇到的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和极端、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遇有重要、敏感预警性信息,在做好落地査人、迅速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领导、司法局等部门报告。对瞒报、漏报、错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酿成危及社会政治稳定、发生重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平罗县司法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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