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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19-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04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两节”期间“帮扶解困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19﹞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两节”期间“帮扶解困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平人社发﹝2019﹞3号

局属各单位、城关镇、陶乐镇各社区:

根据《关于2019年“两节”期间“帮扶解困送温暖”慰问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平民发﹝2018﹞239号)精神,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现就做好2019年“两节”期间“帮扶解困送温暖”慰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标准及对象

全县下岗失业、工伤、劳务输出、工资收入较低的困难职工及部分退休职工,单位确定的帮扶户。慰问职工每人标准为500元,采取社区摸底+人社局摸底的形式,确定慰问351户。

二、活动安排及时间

各社区于1月15日前将慰问困难职工摸底调查表(一式两份)、慰问困难职工公示名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人社局财务基金办公室,联系电话3816665。2月1日前完成慰问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局属各单位社区要在两节前对下岗困难职工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节”慰问资金足额发放。

2.局属各单位、各社区要按照人社局统一要求,高度重视,要在“两节”前对下岗职工做好慰问活动。慰问对象必须是生活困难、下岗失业、工伤、劳务输出困难户,慰问名单在本社区、单位公示。以入户慰问为主,慰问名单经慰问对象签名按手印。

3.慰问活动务必于“春节”前结束,各社区负责将慰问对象领取慰问金签字名单于2019年春节之后2月20日前及时报送人社局财务基金办公室,联系电话3816665。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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