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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6/2019-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标  题: 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纪发〔2018〕7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平纪发〔2018〕70号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及时发送廉政短信,做好谈话提醒、网络宣传等工作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持续巩固拓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严明纪律规定,加强干部管理

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及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者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执纪从严、有责必问,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中央、区、市、县有关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各乡镇、部门要对节日期间本部门(单位)“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并于2019年2月12日前将《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落实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6095221)

平罗县纪委举报网址:http://www.pljjjc.gov.cn

平罗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52)12388



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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