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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平罗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凡晋必下”服务基层工作安排的通知
平卫计发〔2018〕359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卫生计生系统落实“凡晋必下”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卫计发〔2016〕67 号)和《平罗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凡晋必下”工作实施办法》(平卫计发〔2016〕 33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培养基层人员,带动基层单位业务发展,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派出人员和基层卫生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医改对口支援医联体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2019年平罗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凡晋必下”工作安排(见附表),县卫生计生局不定期督导检查下基层到岗情况,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强服务人员管理,让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月报表。
平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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