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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9/2018-8794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 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民宗发〔2018〕2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 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民宗发〔2018〕22号

各办公室:

现将《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自治区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8年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大力实施“三大战略”,持续推进“三大转型”,打造“一翼四城”,实现“两个转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一、 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行政依法依规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平政发[2017]1号)规定,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民族宗教事务局公信力和执行力。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3.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4.有序推动民族宗教事务局会议开放,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

(二)加强“三个清单”公开

1.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紧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2.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自治区、市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民族宗教事务局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四)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重要建议提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推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与服务、批准结果等信息。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一)扩大解读范围。聚焦打造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及推进“三大转型”、打造“一翼四城”、实现“两个转变”等中央、自治区、市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赢得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的理解和支持,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三)提高解读实效。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四、高度重视舆情回应,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一)把握回应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民族宗教为重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等方面的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二)强化联动机制。制定《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积极进行整改。

五、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马上办”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事项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增便利。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理顺工作机制,制作“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最多跑一次”。加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积极对接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接受业务指导,在自治区集中组织开展全区性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前,先期开展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与实际工作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通过自治区检查。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六、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结合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力争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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