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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头政发〔2018〕251号
各村(居)委会、各站所: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化宪法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快全面依法治县进程,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传播法治信仰,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宣传重点
(一)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依法治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镇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重点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各村(居)委会、各站所要结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作为共同任务,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网络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关于印发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头政发〔2018〕110号)中明确全镇各普法责任主体的重点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推动全镇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紧抓“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并开展公职人员宪法诵读活动。举办一次领导干部宪法及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紧扣“未来多数”,强化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由镇司法所牵头,联合派出所、综治中心、禁毒办等站所在头闸中学开展宪法知识大讲堂活动,采取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活动。依托石嘴山市普法网开展2018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全体在编干部要提高认识,要适应从传统方式学法向无纸化学法的改变,采取零散时间学习、集中组织考试等灵活方式,按时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以达到在规定时间内全镇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和考试合格率100%的目标,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宪法六进”宣传活动。依托“法律八进”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重要节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宗教场所,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利用政府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或相关内容,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工作例会等契机开展宪法知识培训,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等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五)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西永惠村“福馨园”法治进乡村示范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更新完善法律政策超市、法治宣传展板内容,在农民普法学校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增强农民自觉学习宪法的意识。
(六)开展“宪法在身边”系列主题活动。各村(社区)、各站所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公众号、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大力宣传宪法活动内容,努力实现法治宣传与千家万户的互动,真正让宪法宣传工作扎根到基层和群众中去,为建设法治头闸推波助澜。
(七)开展“宪法进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宣讲活动。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对所包村每村至少讲一堂法治课,详细解读新《宪法》知识,努力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
(八)积极践行“以案释法”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及时向镇、村干部发放“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普法宣传读本,并引导干部积极关注中国普法、法律援助等网络微信平台,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
(九)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12月5日,由头闸司法所牵头,各站所配合参与,在镇翰林文化市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社区)、各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七五”普法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和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宣传,面向农民、个体工商户、青少年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
(三)因地制宜,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结合本村特点和社会需求,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横幅、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加强协调,及时总结。各村(社区)、各站所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含图片、资料),于12月13日前报头闸司法所。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年终考核。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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