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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妇联关于举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平妇发﹝2018﹞72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走进基层、走进妇女群众,按照区市妇联要求,县妇联决定举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
二、活动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十七层大楼)
三、参会人员
县直各部门妇委会(妇代会)主任及工作人员,驻平区(市)属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部分女职工,女企业家协会部分成员。
四、具体要求
1、本次会议是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大型会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参会人员,8:20分前入场;
2、本次参会情况和年底各单位评先评优相结合;
3、请平罗县电视台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妇联办公室做好会议前通知及安排部署工作。
附件: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平罗县妇女联合会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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