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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
姚党发〔2018〕88号
为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监督,根据《组织法》《代表法》和《平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及不称职代表退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 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 》,决定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切实保障选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进一步增强代表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及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密切代表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促使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为推动平罗各项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述职对象、时间和地点
述职人员:2018年姚伏镇拟安排县人大代表张燕萍、陈东华、石再俊、魏剑云、毛金凤进行会议述职
述职时间:拟定于2018年11月中旬
述职地点:姚伏镇政府一楼大会议室
三、述职内容
1.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
2.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次会议,审议大会各
项报告、议案等情况。
3.开展视察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情况。
4.参与“五个一”活动情况。
5.参加视察评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学习培训及代表小组等各项活动情况。
6.在履行职务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四、组织形式
代表述职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统一指导下,由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组织,采取日常履职管理与召开选区选民大会述职、评议、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方法步骤
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会前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部署。镇人大制定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宣传部署,使述职代表和选民明确活动的意义和要求。
2.发布述职公告。各选区务必在本选区发布张贴述职公告,将具有一定反映意见和分析问题能力的选区村干代表、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推荐为参评人员。建议选区内的镇人大代表均作为参会人员。
3.开展走访座谈。在述职会议召开前,姚伏镇人大要开展对本选区县人大代表张燕萍、陈东华、石再俊、魏剑云、毛金凤个人情况的走访座谈,全面了解和掌握述职代表的履职情况。
4.撰写述职报告。述职代表要按照规定的述职内容,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全面总结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召开述职会议
会议由镇党委书记陈东华主持,由县人大代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行述职,由姚伏镇人大向选民通报会前走访座谈情况。选民对代表进行述职评议。述职代表要虚心听取选民意见、建议,认真答复选民的询问。由选民对述取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凡满意率达85%及以上的确定为“满意”,满意率在60% -85%的确定为“基本满意”,满意率低于60%的确定为“不满意”。
(三)总结整改阶段
1.形成评议意见。对述职代表的履职情况和评议意见经镇人大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2.意见归纳整理。对述职代表的评议意见镇人大将进行归纳整理反馈给述职代表,并协助代表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3.评议结果运用。评议工作结束后,镇人大将代表述职评议的情况逐人建档,作为代表连任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相关要求
1.镇人大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各选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准备,确保述职工作取得实效。
2.人大代表述职报告的内容要客观实在,既要认真总结成绩,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中共平罗县姚伏镇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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