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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量子能供暖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528号
宝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宝丰镇人民政府量子能供暖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宝政发〔2018〕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精神,妥善解决镇政府原有燃煤锅炉污染问题,减少冬季烟气排放,切实改善干部群众生活条件。同意实施宝丰镇人民政府量子能供暖改造项目。
二、工程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院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括配套组装NWS-B90量子能供热机组2台;属相1个,机组循环水泵2台;水处理设施2套,控制系统2套。管道配件2套。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62.8万元。资金来源:统筹使用环保资金及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18年10月-2018年11月。
六、投资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镇政府燃煤锅炉污染问题,改善干部职工办公环境,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使干部职工更有效地为民办事,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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