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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2/2018-933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标  题: 关于转交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常办发〔2018〕4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交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通知

平人常办发〔2018〕4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期,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10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提交的《关于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基本反映了全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报告转交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

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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