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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8-914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30日
标  题: 对县十七届一次人代会第20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18〕250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十七届一次人代会第20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18〕250号

  您提出的“关于砌护通伏乡五香村合作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我局经与通伏乡、财政局等联系协调,该建议已列入2017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中来完成合作渠的砌护问题,项目由通伏乡组织实施,水务局在技术上予以大力支持。通伏乡于2017年争取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投资154万元,砌护支渠3.5公里,翻建建筑物25座。2018年多方筹措资金对合作渠下段进行改造。目前合作渠7公里渠道已全部改造砌护完成,现已投入使用,运行情况良好,解决了当地群众的灌水难问题。

  平罗县水务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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