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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党办发〔2018〕126号关于废止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农牧局委员会等印章的通知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
根据《关于撤销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农牧局委员会等政府工作部门党委(总支)的通知》(平党发〔2018〕27号)《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平罗中学委员会的通知》(平党发〔2018〕30号)《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的通知》(平党发〔2018〕31号)《关于撤销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的通知》(平党发〔2018〕3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委员会改设中国共产党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委员会的批复》(平党复〔2018〕1号)精神,即日起废止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农牧局委员会等20枚印章。
附件:废止的印章模样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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