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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红政发〔2018〕220号
各村、驻乡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平罗县安委办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18〕6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乡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抓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县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狠抓治本,夯实基础,全力以赴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确保全乡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局面,为中秋国庆“双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各村、驻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把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各村、驻乡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落实安全指导责任,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指导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村、驻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突出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限期办理,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上报乡政府,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危化品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严防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村、驻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等信息,督促、指导广大农民群众和辖区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秋收季节农业机械、运输车辆、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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