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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复函
平公发〔2018〕58号
陈淑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平罗县公共事业大楼停车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平罗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提案办理要求,发挥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根本职能,从解决好公共事业大楼停车难这一问题入手,集中整治周边路段车辆乱停乱放:一是协调规划、城管等部门将公共事业大楼西侧预留停车场铺设砂石,先行启用供车辆停放。二是在临时停车场和南侧影剧院停车场外围设置指示标志,指引车辆进入停车场规范停放,同时在公共事业大楼南侧宝丰路、东侧怀远路路段设置禁止停车警令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和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公共事业大楼一楼设置宣传点和宣传栏,摆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安排专人对大楼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四是加大管理力度,对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不强,随意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纠正劝导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交通行为。
平罗县公安局
2018年8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公安局 609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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