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城管发〔2018〕49号 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平城管发〔2018〕49号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自5月2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二、放假前,各队室要对办公室内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办公室须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工作,检查各办公室门窗、锁子确保安全;财务室不得留存现金,各类票据一律封存保险柜。
三、放假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做好市容市貌的管理。一是要加强对流动摊点、店外店、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违章建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确保放假期间城市市容市貌的干净、整洁。二是要做好值班投诉热线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群众满意。三是工作中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不激化矛盾,能处理的当场处理,不拖延、不扩大,确保社会稳定。四是要严格做好办公楼值班工作,确保机关安全。五是领导干部须亲自带班,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开通。
四、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漏报或瞒报。(队值班室电话:6014033)。
五、对在值班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玩忽职守,特别是造成重大影响的,对当日值班人员给予处罚,同时将严肃追究当日值班领导的责任。
附件: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2018年劳动节值班安排表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