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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18-8558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0日
标  题: 城政发〔2018〕100号关于印发《城关镇网格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城政发〔2018〕100号关于印发《城关镇网格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现将《城关镇网格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857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网格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镇网格工作的考核管理,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民发〔20157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基本原则 

  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考核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衡量网格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的网格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网格服务管理水平和网格居民的满意度。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将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员、网格监督员、网格督导员、网格警员、网格消防员一并纳入考核范围。 

  镇综治办考核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评内容包括网格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满意度测评、加分项目、扣分项目等。 

  三、网格工作人员职责 

  (一)网格员主要职责任务 

  1采集基础信息。全面走访辖区居(村)民,及时采集网格内人口、房屋、单位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网格信息系统内容,做好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即配合社区监督员开展三清三治三服务工作。经常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掌握居民家中情况、人员动态、民生需求和对便民利民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为群众进行代理代办服务。熟悉掌握网格内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基本情况,随时掌握变更情况,做到动态管理。 

  2联络社情民意。 

  3协调解决问题。 

  4开展代办服务。熟悉各项公共服务、民生事项的办理流程、必须材料等,采取一次性告知方式答复居民咨询和需求 

  (二)网格协管员工作职责 

  网格监督员、网格督导员、网格警员、网格消防员要履行工作职责;就网格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镇主管领导和两个中心反映情况。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镇综治办负责考核社区、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 

  (一)工作考勤和例会制度(5分)。主要以参加县、镇网格员例会和培训为主,以考勤和签到册为依据,少一次扣1分。 

  (二)走访入户(10分)。每月走访居民户数不少于本片区总户数的10%(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每周走访不少于一次)网格员背对背汇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1户扣1分。 

  (三)信息采集(18分)。网格户数全年实际采集信息达100%,每少一户,扣除一分(未入住的除外)网格平台录入数,每少一户扣除0.1分,网格录入数据完整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该项为长期性工作,对应的采集率、录入率、完整率必须完成,未完成的对应上文扣分标准执行) 

  (四)信访维稳(重点人员稳控)(15分)。网格内上访人员防控措施到位,值班表、责任人,档案齐全(3分),上访人员做到一人一档(3分)稳控记录及措施档案齐全(4分)重点人员是否脱管,脱管一次,扣除网格员5分,社区也扣除相应分值。(上访事件信息不及时扣除网格员1分)该项工作为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内容。 

  (五)社情民意及工作日志上报情况(10分)。村级网格员每周在网格平台上录入不少于2条的电子民情日志,社区网格员每周在网格平台完成社情民意及民情日志的录入不少于5条,每少完成1条扣0.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10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清单,网格员每月上报矛盾纠纷不少于2次,以录入矛盾纠纷排查系统的为主,未录入城关镇系统内的不计分(少一条扣2分),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的扣除网格员的相应分值,到市上访的一起扣2分,赴银上访一起扣3分,进京上访一起的扣5分,集体访每发生一起扣除3分,因安全生产排查不到位,未及时上报隐患的,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除2分。 

  (七)特殊人员管控工作(10分)。对辖区重点上访人员、精神病人、涉毒人员、流动人员、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邪教人员、传销人员等弱势群体特殊人员进行管控,一周一篇管控信息(以走访记录、图片为依据)没有建立档案的一项扣2分,每少一人扣1分,没有管控记录的扣1分。 

  (八)网格员信息报送(5分)。网格员对网格内的重大事件,要在事发半小时向镇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网格员进行重扣,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的每发生一起扣除网格员5分。 

  (九)其他临时性工作(2分) 

  (十)亮牌服务(2分) 

  (十一)群众测评(5分) 

  (十二)社区评分(3分) 

  (十三)乡镇评分(5分) 

  (十四)加分项目 

  1.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经验被区上认可并推广加20 

  2.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经验被市上认可并推广加15 

  3.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经验被县上认可并推广加10 

  4、调研文章、征文被采用创新工作被交流的,区上加5分,市上加3分,县上加2 

  五、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及程序 

  建立社区(村)、镇考核评价机制。对网格工作人员以及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实行月、季、年考核评价制度。年度考核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主。社区(村)负责考核网格员月度工作,评星定级。镇综治办负责考核社区(村)季度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评定网格工作人员季度考核等次;并上报县综治办审核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 

  (一)月度考核。每月底,由网格督导员组织村居召开考核评议工作会议,根据网格员提供的相关考核资料、工作日志等,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填写网格员工作量化评分表予以赋分。评定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评星定级,原则上五星网格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由社区(村)书记签字上报镇综治办,并在本社区(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季度考核。每季度的最后一周(第四季度提前两周),由镇综治办根据考核办法组织进行考核,一是组织服务对象、辖区居民代表对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网格员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人数不少于网格居民数的10%。二是对社区网格服务管理整体情况及网格员填写工作日志、信息采集情况等情况进行核实考评,并且随机抽查10%的网格居民,入户调查核实。三是按照测评分数高低给社区网格、网格员评分,并在考核结束时当场向社区(村)书记通报考核结果并由村居书记现场签字认可。  

  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得分情况评定等次,考核成绩在社区(村)、城关镇公示后,报县综治办备案。凡被群众投诉或是被市综治办抽查为群众满意率低于70%的取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精心组织社区(村)网格服务管理月、季、年的考核工作,严格落实网格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结果将与网格员、网格监督员(社区书记或者主任)绩效工资挂钩,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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