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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18-8528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标  题: 头闸镇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头政发〔2018〕204号 有效性: 有效

头闸镇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头政发〔2018〕204号

各村、各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头闸镇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各站所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盯重点领域,紧抓关键区域,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个角落的安全风险管控。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的重要性,实行领导包片盯守,做到每个企业都有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始终盯住不放心的区域、盯住不放心的企业、盯住不放心的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深入掌握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二)督促、落实、检查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三)深入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为联系点排忧解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活动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注意收集、报告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动态反馈。 三、联系点工作制度    (一)联系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责任包干制,“谁联系、谁负责”。    (二)包片领导干部每月深入到联系点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三)及时了解、分析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四)每季度向镇政府通报一次联系点的工作及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附件:头闸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分工表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189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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