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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科发〔2018〕474号关于平罗县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改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474号
县环保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改项目建设方案立项的请示》(平环发〔2018〕1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提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垃圾处理和村容村貌整治,配齐配足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同意实施平罗县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改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
平罗县崇岗镇、姚伏镇、渠口乡、通伏乡、高庄乡、头闸镇、城关镇、高仁乡、黄渠桥镇、陶乐镇、宝丰镇、灵沙乡、红崖子乡等全县13个乡镇和农牧场三和新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全县共配置垃圾箱790个(钢制垃圾箱650个,可分类果皮箱140个),其中:崇岗镇配置钢制垃圾箱4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20个;姚伏镇配置钢制垃圾箱50个;渠口乡配置钢制垃圾箱2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20个;通伏乡配置钢制垃圾箱50个;高庄乡配置钢制垃圾箱2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20个;头闸镇配置钢制垃圾箱50个;城关镇配置钢制垃圾箱40个;高仁乡配置钢制垃圾箱4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20个;黄渠桥镇配置钢制垃圾箱5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10个;陶乐镇配置钢制垃圾箱5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30个;宝丰镇配置钢制垃圾箱50个;灵沙乡配置钢制垃圾箱3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10个;红崖子乡配置钢制垃圾箱140个;农牧场三合新村配置钢制垃圾箱20个,可分类果皮垃圾箱10个。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1.33万元,其中:工程费152.77万元,其他费用8.56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解决。
五、建设期限
2018年。
六、投资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以根本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有效提高农民生态环境意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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