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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科发〔2018〕469号关于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三四区巷道硬化及绿化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469号
陶乐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三四区巷道硬化及绿化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陶政发〔2018〕1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清洁宜居、环境优美、产业突出、生活富裕的美丽家园,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意实施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三四区巷道硬化及绿化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
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三、四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庙庙湖村三、四区主干巷道两侧进行硬化、绿化,铺设庙面包砖共1833㎡,混凝土散水硬化共431㎡,栽植苗木463株。
(一)硬化工程
在庙庙湖村三区、四区主巷道道路两侧进行硬化,共1018㎡,其中两侧院墙混凝土散水硬化431㎡,宽0.6m,主干道路两侧铺设面包砖587㎡,宽0.6m。
(二)绿化工程
在庙庙湖三四区主干巷道两侧栽植苗木463株,江南槐与金叶榆交替种植,同树种之间株距4m,其中江南槐254株,金叶榆209株。
(三)商业街后侧硬化
对庙庙湖商业街后侧进行硬化,铺设面包砖共1246㎡,宽1.3m。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7.05万元,其中:工程费50.05万元,其他费5.34万元,预备费1.66万元。资金来源:美丽家园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林业生态绿化资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期限
2018年9月-2018年11月。
六、投资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庙庙湖村绿化、美化水平,提升庙庙湖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庙庙湖村乡村旅游的发展。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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