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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18-8314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标  题: 平发科发〔2018〕468号关于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美丽家园”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发科发〔2018〕468号 有效性: 有效

平发科发〔2018〕468号关于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美丽家园”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468号

陶乐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美丽家园”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陶政发〔2018〕2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清洁宜居、环境优美、产业突出、生活和谐的美丽家园,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意实施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美丽家园”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 

  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道路维修工程 

  对庙庙湖村主干道路及两侧人行道破损路面进行维修,修补混凝土道路1623.5㎡;修补面包砖铺装1377.9㎡;修补道牙178.2m;水泥硬化改为面包砖铺装75.8㎡。 

  (二)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对庙庙湖村村牌4个门柱进行维修,粘贴大理石瓷砖,共38.76㎡;修补树池12个;吉安西北角路面进行硬化,铺设面包砖,共915.2㎡。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5.69万元,其中工程费48.92万元,其他费5.15万元,预备费1.62万元。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及美丽家园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五、建设期限 

  20189月-2018年11月 

  六、投资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完善庙庙湖村道路环境,提升庙庙湖村整体环境,为建设清洁宜居、环境优美、产业突出、生活和谐的美丽家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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