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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1/2018-8179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8日
标  题: 关于撤销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的通 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撤销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的通 知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县法检机关党组织设置,根据《党章》《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区)党组设立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878号)精神,经2018911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撤销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撤销后,之前县委任命或通过选举方式产生的法院、检察院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自然免除。党总支管理的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由党组直接管理。党组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2018913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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