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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的通知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
根据《党章》《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区)党组设立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8﹞78号)精神,经2018年9月11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1.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党组成员:许东铭、白海涛、丁光林
党组书记:许东铭
2.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党组成员:吴会军、徐建
党组书记:吴会军
撤销中国共产党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撤销后,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由其党组直接管理。之前县委任命或通过选举方式产生的县供销社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县残联党组、县供销社党组均隶属县委领导,在本系统(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批准成立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启用党组印鉴手续。党组的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党章》等有关规定。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印发 |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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