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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1/2018-816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标  题: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落实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落实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平罗县落实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9日 

  平罗县落实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宁夏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7号)、《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落实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党办综〔2018〕100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为主线,以提升政务协同能力和构建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围绕理顺电子政务工作机制、推进基础设施集约化利用、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电子政务管理机制不顺、信息资源共享不足、业务协同水平不高、政务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形成一套统筹机制、一个网络平台、一体数据管理和一个服务入口,全面推动我县互联网城市建设,为全面推进电子政务试点提供可借鉴的成果经验。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建立分工明晰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电子政务发展模式,基本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网络基础设施集约统一,政务外网覆盖范围达到100%,50%以上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在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集中部署;信息资源按需共享,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0项以上。政务服务便捷高效,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2018年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2019年继续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全县统筹、部门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网络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 

  1.优化提升全县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完善全县电子政务内网,2018年底实现县直各部门按需接入。优化全县统一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架构和运维支撑,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实现“一张网”管理。按照自治区专网整合的工作部署,采用整网对接、应用迁移、逐步过渡的方式,推动各类业务专网整合并入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各部门(单位)不得另行新建、扩建、改建业务专网和互联网出口,不得与运营商私自签订网络运营合同,2018年12月底之前,互联网合同到期的应完成迁移整合。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县委机要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2.推动政务应用系统集中部署。建立全县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务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深化力度,推动新建非涉密应用系统在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集中部署,已建非涉密应用系统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逐步迁移上云。2019年7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非涉密政务应用系统在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集中部署。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得另行新建和扩建电子政务机房及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原有硬件设备可依托县电子政务机房集中托管。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3.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水平。2018年10月底前,制定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务外网安全运维管理工作;2018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市场化运营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不断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公安局、保密局、县委机要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4.推动政务数据整合共享。2018年底前,各相关政务部门实现与区、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效对接,逐步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和业务通,提供资源目录管理和信息共享服务,满足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数据需求,推动政务数据由各自为政向整合共享转变。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5.推进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9号)要求,对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政务信息共享,初步实现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接入,完善基础信息资源接入覆盖范围,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2018年底前,实现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在部门间的无条件共享;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教育等领域完成100项以上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2019年6月达到200项以上。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人社局、卫计局、教体局、民政局及各相关部门 

  6.建立完善数据管理机制。2018年底前,建立我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明确数据资源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管理流程,厘清数据共享管理的权力责任,规范政务数据的采集、编目、更新等工作。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及“三清单一流程”工作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定期梳理政务信息资源,2018年起每年12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更新,并编制成册。对接入市基础资源共享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与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有效衔接,逐步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三)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 

  7.构建平罗县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统一入口。2018年底前,依托宁夏政务平台服务功能,建立覆盖我县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便民服务、“12345”政务类服务资源,形成我县“网上政务服务”一张网。引入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模式,加大移动终端政务体验应用,与银联、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对接,在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实现移动支付。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渊集团 

  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8.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运用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成果,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作用,推行政务审批服务事项“一证通办”“一窗受理”服务模式。针对跨部门办理事项,加强服务事项的关联分析,整合优化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联审联办机制;继续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建设项目“容缺办理”“模拟审批”新机制;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制定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统一申办受理标准;规范办事指南和审查细则,统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受审分离”服务模式,建立覆盖全面、科学有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办、法制办、发改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9.完善政务服务支撑统一平台。2018年底前,依托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营业执照等多种方式,推进“一次认证、单点登陆、全网通行”。依托自治区电子证照库,实现与公共服务系统办理的证照信息、增量证照全流程数字化办理。按照自治区整体部署,推动我县各部门(单位)的独立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制证系统,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自治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与人口库、法人库等基础信息库的共享利用,完成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连通和存量证照转换、增量证照生成及应用,实现证照信息“一库管理、全区共享”,支持公众办事过程中以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为索引,初步实现可通过共享核验的信息,不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0.推行“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内容,推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一网统一受理。进一步梳理不见面办理事项,通过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快递送”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2018年底前,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扩大“多证合一”覆盖范围,推行淘宝式全流程网上审批办理,打通各部门信息数据通道,完善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审批模式。畅通多样化便民服务渠道;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扩展“12345”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开展网上满意度评价,推进传统“语音服务模式”与“网络服务模式”无缝连接,构建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实体窗口及热线电话的“五位一体”服务模式,鼓励并引入第三方建设的便民服务平台,满足各类群体的多方位服务需求,实现群众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电子政务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服务,加快“24小时”电子政务自助服务终端建设,在群众办事重点区域设立4处电子政务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理、查询政务服务事项,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四)推进电子文件在重点领域规范应用 

  11.加强电子公文应用推广。统筹做好电子公文安全可靠应用系统试点工作,完成OFD版式标准的应用,规范电子政务内、外网电子公文管理和标准化应用。推进电子政务外网OA办公系统普及应用,形成上联自治区、市,下联各乡镇(部门)、村(社区)的五级OA办公体系。拓展统一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应用范围,推动县直各部门已建办公系统与区统一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整合对接,2018年底实现各级政府部门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12.加强电子认证体系建设。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电子认证系统,为我县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电子证书、安全认证等应用服务。建立基于国产密码的电子认证信任体系,做好国产密码应用试点工作,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的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县委机要局、县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五)建立统筹推进机制 

  13.建立全县统筹协调机制。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县网信办作为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县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电子政务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联合县委机要局、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对电子政务项目进行评审、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市党委网信办和县网信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县委办会同县政府办统筹抓好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做好电子文件应用和管理。负责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县人大办、政协办分别负责本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我县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投资计划安排及资金争取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统筹电子政务项目资金安排,电子政务项目专项绩效评价。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改科技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人大办、政协办、县委机要局、县网信办、公安局、审计局 

  14.建立县电子政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县网信办负责召集,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重点听取各责任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通报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部署和推进工作,在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重大应用、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强协调会商。及时向自治区网信办和市网信办书面报告会议决定的事项,并通报相关部门。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15. 建立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制度。2018年12月底前,建立县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吸收党政机关、信息企业、电信运营企业专家,定期召开会议,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前瞻性、全局性问题研究。县直各部门(单位)在开展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等方面,应当充分听取专家委员会意见。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县网信办会同政务中心、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利用电子政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重大事项,不定期向县委、政府报告进展情况,确保2019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8月底前总结试点主要做法和成效,报送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试点工作人员保障,按照本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组织实施,于每季度末向县网信办报送进展情况。 

  (二)加强安全保障。加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运营、使用的政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机制,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可控、可追溯,公安机关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网信办会同县委办、政府办、发改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建立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考评机制,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落实电子政务工作重大决策事项进展情况、重点任务执行情况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 

  (四)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要及时向县网信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电子政务工作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标准编制、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事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总结工作经验、案例和成效,及时报送县网信办,汇总后向区、市报告。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抄送:县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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