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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18-8089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9日
标  题: 关于呈报《平罗县2018年新型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呈报《平罗县2018年新型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报告

自治区农牧厅科教处: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18〕41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订了《平罗县2018年新型农民培育实施方案》随文呈上,请审示。

附件:平罗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平罗县农牧局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罗县2018年新型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自治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18]12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任务、对象及时间

2018年平罗县新型农民培训计划210人。原则上培训对象应选择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现有农民。按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要求,筛选一批有一定文化程度和产业基础的新型农民,重点围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脱贫致富带头人和社会化服务骨干,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培训时间累计10天,每天不少于3小时。理论培训不少于4天,实际操作不少于6天。每期培训班学员人数限定在70人以内。2019年1月底之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培训模式及内容

(一)培训模式。实行集中培训、实训实习、现场观摩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立足产业发展,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开展全过程技术培训;以成本和效益为主线开展从生产决策到产品销售的系统化教育培训。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二)培训内容。各培训机构要立足平罗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指导培训机构科学选择培训内容,采取因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培训重点放在提高新型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上,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培训手段。各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指导学员充分利用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手机APP(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下载)线上线下资源,丰富培训手段。建立培训学员“微信群”、“QQ群”,开展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后续跟踪服务等。

三、补助标准

2018年平罗县新型职业农民计划培训210人,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10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实训实操、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环节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教材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保险费、现场指导教学费、实训耗材费及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费用,不得用于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

四、组织实施

平罗县农牧局作为我县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落实培训对象、明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机构,监督培训过程、确保培训效果。自治区统一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对培训过程实行全程监管,监管结果将作为兑付培训资金和培训机构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一)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通过招标确定的25家培训机构,最终确定灵武市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石嘴山市恒沃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为我县新型农民培训机构,具体培训任务见附表

(二)确定培训对象

各培训机构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需要培训的对象进行筛选,最总由农牧局审核后建立档案,结合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统筹规划不同对象的培训计划。培训学员不得与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学员重复。

(三)培训组织

各培训机构要分专业分类型制定培训方案,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培训。要认真遴选培训师资,选择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师资授课。优先筛选农业部推荐教材,合理安排培训内容。要生产设施先进、技术实力强、经营效益好,具备一定培训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纳入实训实操体系中。要充分利用各地已建成的农民田间学校,为新型农民实习、实践创造条件,满足新型农民培训多元化、个性化需求。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四)规范管理

为巩固培训成果,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计划和教学情况,组织结业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我县将根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通过培训达到职业农民标准的学员进行认定和注册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监督管理

项目采用第三方监管方式。由自治区农牧厅通过招标确定的宁夏至诚于金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采取远程、抽查等多种方式对项目过程监管。开班前,培训机构需通过新型农民培训监管网向农牧局上报开班申请,经网上审批后方可开班。开班申请、信息、学员档案通过新型农民培训监管网报送和录入。各培训机构要与第三方监管机构沟通,做好监控设备的配备和培训监管工作的对接。

(六)资金拨付

根据第三方监管机构出具的年度监测验收报告,按照培训达标人数予以资金拨付。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农牧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技中心、畜牧中心等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联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业务室,负责新型农民培训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型农民培训的有关要求,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培训机构要细化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确保培训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规范资金使用。培训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各培训机构要建立新型农民培训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培训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加强项目监管。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样、走访学员等方式对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抽验。对检查中出现问题、弄虚作假或者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培训机构,中止培训活动,限期整顿,并与年底资金兑付和第二年培训任务挂钩。

(四)注重总结宣传。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新型农民培训成果,并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推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新型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期培训至少上报一次信息。

附件: 2018年新型农民培训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18年新型农民培训任务分解表

序号

培训机构

培训

专业

培训

类型

任务

数量 (人)

补助资金(万元)

1

灵武市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粮食种植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70


2.致富带头人

致富带头人

70


2

石嘴山市恒沃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农村经理人

社会化服务骨干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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