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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4/2018-782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机管中心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31日
标  题: 关于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机管发〔2018〕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

平机管发〔2018〕9号

县直有关部门: 

为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各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健全节水管理制度,落实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按照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及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生活用水呈刚性增长趋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建设节水型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公共机构数量多、人员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带头做好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于促进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县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县节水办的指导下,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各公共机构认真开展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各公共机构总体上节水工作标准不高,用水方式仍然较为粗放,重复使用率较低、计量设施不完备、节水器具配备率有待提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仍有较大的节水潜力,需进一步做好节水达标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节能、节水、水资源循环利用和转变用水方式为重点,在县直部门中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精细、水资源利用高效的节水型公共机构。 

2017年已参与创建并达标的节水型公共机构(县行政中心、人大办公楼、广播电视台),责任单位整理好档案资料上报县机管中心,并且要继续加强用水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未开展创建的公共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认识做好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合理工作方案,实施节水改造,将节水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节水改造,经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达到节水标准的公共机构,县节水办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开展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责任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四、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水达标工作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用水管理网络,完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相关职责。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二)加强节水日常管理。加强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及管网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水计量器具,重点加强食堂、卫生间、水房等高耗水部位的用水监控。编制详细的供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鼓励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总量分析。 

(三)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稳步实施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等节水技术改造。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要实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统,绿化和景观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源。厨房、浴室等用水量大的场所应设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 

(五)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各部门(单位)要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本部门(单位)节水工作。争取到2020年末,全县所有单位均能建成“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指标先进”的节水型单位,大力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保障措施 

各参与创建的公共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机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公共机构节水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责任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机管中心将适时会同县节水办、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与县考核办协商,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价体系。 

(三)加强宣传教育。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型单位的建设经验,提高干部职工节水意识,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 

六、有关要求 

1.参与创建的公共机构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各责任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做好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档案资料整理参考附件2,创建活动其他过程性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3.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底前将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档案资料装订成册,报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实施方案后附公共机构入驻单位名单。 

联系人:何光顺  联系电话:6095280   

4.创建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咨询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013443 

附件:平机管发〔2018〕9号 关于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平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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