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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2/2017-7836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督查2017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督查2017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将《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督查2017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督查2017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的监督,促进重点项目早投产、早达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督查活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7年8月9日至8月25日。

  二、督查组成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各委办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工信局、住建局、农牧局、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

  三、督查范围

  县人民政府年初确定实施的区市重点项目。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准备(8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听取县发改局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县发改局以农林水及生态类项目、交通及基础设施类项目、民生及社会事业类项目、商贸及服务业类项目、工业能源类项目分类,按四大指标体系(即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结率、资金到位率、完成投资额、绩效目标),以表格形式于8月11日前进行汇总。县人大财经委负责制定评价标准。

  (二)制定方案(8月15日前完成)。由县人大财经委负责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三)实地督查(8月21日上午)组织督查组全体成员到确定的督查点实地查看,按照督查内容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项目推进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具体行程附后)

  (四)综合评价(8月21日下午)在县行政中心政府六楼会议室进行集中评议。由县发改局负责人进行综合汇报,督查人员进行点评并按照确定的评价标准对重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五)结果反馈(8月26日前)县人大财经委汇总整理督查组的意见及评价结果,以县人大常委会文件转交县人民政府,同时上报县委。

  五、其他要求

  (一)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实地督查活动,并通知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二)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负责此次督查具体组织工作,做好与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的协调工作。

  附件:1.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名单

  2.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行程安排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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