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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18-755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9日
标  题: 关于同意平罗县万鑫劳务服务公司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18﹞2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平罗县万鑫劳务服务公司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批复

平人社发﹝2018﹞243号

平罗县万鑫劳务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核销你公司劳务派遣业务。请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携劳务派遣许可证正、副本(证号:6402212015005)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办理相应注销手续。 

  此复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8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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