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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报送核算丧葬费材料的通知
平人社发﹝2018﹞24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52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现决定简化报送核算丧葬费的材料及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单位核实事项
1.单位核实去世人员是否葬在公墓或公益性墓地。
2.核实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
二、注意事项
各单位申请核算丧抚费的文件按附件提供的模板样式进行上报。如因上报文件信息有误导致多领、冒领待遇问题将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附件:申请核算丧葬费文件模板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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