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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平煤发〔2018〕96号
煤炭集中区各部(室)、企业:
为切实加强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集中区实际,决定成立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能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和崇岗镇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分析集中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推动指导高危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共5人,马瑞章任主任,成员为:耿佳瑞、刘伟龙、冯骁 、王晓。
马瑞章具体负责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安委会日常工作的开展,耿佳瑞负责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其他人员做好配合。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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