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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18-7419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18〕9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平煤发〔2018〕95号

    煤炭集中区各部(室)、非公企业:

  为切实加强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集中区实际,决定对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后的安委会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宗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解新喜  马瑞章  吴建兵  赵 群  仇玉桃 李 荣  张 璐  耿佳瑞

  达江峰负责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李宗明负责安委会统筹协调工作;黄虎负责平罗县崇耀煤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督查所分管部(室)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各部(室)负责人负责分管片区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部,马瑞章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的开展,耿佳瑞负责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和崇岗镇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分析集中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推动指导高危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兼职安全员及职责

  (一)兼职安全员

  每个部(室)、税控计量站设兼职安全员1名,具体人员如下:

  1、经济发展部:刘伟龙

  2、规划发展部:王  晓

  3、社会发展部:冯  骁

  4、税控计量站:副站长兼任安全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做好税控计量站安全运行工作。

  4、协助开展片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协助采集本片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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