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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验证性检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
平交发〔2018〕185号
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总监办、各施工单位: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有关要求,8月6日,石嘴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我县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交(竣)工验收验证性检测,现就验收检测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边坡和路肩不符合设计要求。各路段均存在路肩宽度不够、线型不顺、平整度差、边坡亏坡和雨水冲沟等问题。
1.平罗县平西公路K14+100-K15+035段改造工程存在路肩线型不顺和边坡有雨水冲沟现象。
2.平罗县S303至马场公路存在局部路肩宽度不够,路肩平整度和压实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
3.平罗县五通公路至罗家庄公路存在局部路肩宽度不够和路肩线型不顺等问题。
4.平罗县G244线至施家台子公路存在局部路肩宽度不够,边坡雨水冲沟严重及路肩压实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
5.平罗县陶鄂路至东园公路存在局部路肩宽度不够和边坡雨水冲沟严重等问题。
6.平罗县通惠公路K0+800-K3+918段改造工程存在局部路肩宽度不够的问题。
7.平罗县通惠至双渠公路存在局部路肩宽度不够和边坡雨水冲沟严重等问题。
(二)交通安全设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各路段均存在警示柱安装不牢固、倾倒和栽设深度不够的问题。
2.平罗县平西公路K14+100-K15+035段改造工程、平罗县S303至马场公路、平罗县五通公路至罗家庄公路、平罗县通惠公路K0+800-K3+918段改造工程和平罗县通惠至双渠公路中标志牌牌面厚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平罗县平西公路K14+100-K15+035段改造工程标志牌有缺失现象。
4.平罗县陶鄂路至东园公路标志牌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二、整改要求
(一)要求施工单位全面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路肩宽度、线型和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
(二)施工单位尽快组织人员、机械进场,对雨水冲沟路段的路肩和边坡重新回填压实,并恢复已损坏的路面和路缘石,确保路肩和边坡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三)施工单位应对照设计图纸,对各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保证警示柱倾倒、安装不规范和标志牌缺失等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市质监站在交(竣)工验收验证性检测中提出的问题,各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于8月2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且将整改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局技术室(附整改后照片)。若再次复查时仍整改不力,我局将扣除剩余施工工程款或监理费,重新委托其他单位建设实施。由于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在交通运输厅网站的“公路建设行业企业信用评价”中录入不良从业行为。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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