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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计生工作半年督导的通知
平卫计发〔2018〕178号
各县级医疗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县县级医疗机构妇幼计生工作开展情况,提高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及妇幼计生工作质量,县卫生计生局决定近期抽调专家对2018年县级医疗机构妇幼计生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8年6月28日-29日
二、督导对象
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督导内容
(一)妇幼卫生监测工作
(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
(四)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情况(县人民医院)
(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六)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七)民生实事
四、督导方式
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核实相关数据。
五、督导组人员
组 长:高金梅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丽萍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副主任
成 员:黄小娜 县卫生计生局妇幼计生科副科长
马冬茹 县卫生计生局妇幼计生科科员
路 玲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王海玲 县人民医院产科护士长
李建平 县中医院儿科主任
黄爱琴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科科长
王 晶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科科员
六、相关要求
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对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梳理,相关档案资料归档备查。
平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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