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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信访督办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按照自治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18〕7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7项)
1.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上级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自治区编办等厅局印发的《自治区权力清单指导目录》,严格落实“两个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领导:刘 宁
责 任 人:吴 凤
2.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209号),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刘 宁
责 任 人:吴 凤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政府令第74号),完善信访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
责任领导:刘 宁
责 任 人:吴 凤
4.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健全并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库,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责任领导:刘 宁
责 任 人:吴 凤
5.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根据我局实际制定《平罗县信访局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将创建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引导,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路建宁
责 任 人:任军旭
6.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具体工作要求,更加自觉地履行普法责任、承担普法义务,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领导:路建宁
责 任 人:任军旭
7.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各岗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责任领导:吴忠山
责 任 人:吴 凤
二、进一步深化的工作(6项)
1.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平罗”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责任领导:路建宁
责 任 人:任军旭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后评估机制。建立平罗县信访事项复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机制。落实信访部门疑难信访事项听证机制,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责任领导:路建宁
责 任 人:任军旭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网络與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责任领导:牛慧强
责 任 人:郝 丽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民生热线、绿色邮政、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传统信访渠道。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全国网上信访平台,实现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的全覆盖。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领导:牛慧强
责 任 人:郝 丽
5.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16〕33号),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
责任领导:牛慧强
责 任 人:郝 丽
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网上信访,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动服务机制。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深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加强心理疏导,邀请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信访问题的调处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确保信访问题优先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责任领导:路建宁
责 任 人:任军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各领导、各岗位要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分管领导着手抓,准确把握任务要求,责任到人。
(三)强化宣传。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平罗县信访督办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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