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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4/2018-715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法院2018年平安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法发〔2018〕8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法院2018年平安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法发〔2018〕8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政法工作会、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关于印发<2018年平罗县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平罗法院2018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要,紧紧围绕全区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4537”总体思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建设平安平罗、法治平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平罗建设,力争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人身损害事故、重大车辆事故及零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根本目标,巩固深化管理成果,突出审务规范、队伍规范和政务规范这三大重点,形成案件依规律、按流程均衡运转,法官依法律、按程序规范办案,工作人员依制度、按要求规章办事的规范局面。切实形成严规范正方向、严规范正风气、严规范正行为、严规范正威信、严规范正形象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

1.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署的“四场斗争”和“五项整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完善社会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机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配合协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等犯罪。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积极配合我县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责任领导:王强,责任部门:刑庭)

2.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民生权益。进一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规范和引导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活动,依法保护“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加强破产案件审理,探索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依法促进“僵尸企业”清理。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特别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全面实施,探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体系。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及老幼妇孺、留守人员、农民工等特定群体的案件,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责任领导:龚明胜、张宁喜,责任部门:执行局、民二庭)

3.依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支持、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依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指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典型案例,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责任领导:张宁喜,责任部门:行政庭)

4.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攻坚执行难的根本保障,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专项巡查反馈意见,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到人。大力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和作风不正等问题。加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规范办理,严格“终本”标准。推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突出抓好党政机关、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及国企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工作,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系统。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工作,推进执行转破产审查工作,彻底清理部分执行不能案件。(责任领导:龚明胜,责任部门:执行局)

5.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全面拓展诉讼服务广度深度,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登记立案制度,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工作机制,确保转接电话有人听、平台运行数据有人看、人民群众投诉有人管。(责任领导:何志兵,责任部门:立案庭)

6.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妥善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冤错案件及错误执行、违法保全等案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司法救助法治化、规范化,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责任领导:龚明胜,责任部门:执行局)

(二)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7.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支持拥护宪法修改,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大对藐视法庭、侮辱法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法治尊严。(责任领导:杨光明,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8.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审判业务指导方式,统一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进一步健全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关监督等宏观指导职能。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公开释明机制和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异议反馈制度,维护裁判终局性。制定重大敏感案件处置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原则,切实提升大要案办理的能力水平。(责任领导:杨光明,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9.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把审委会管理、院庭长管理、信息化管理以及法官自我管理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健全院庭长依法开展审判制度运行督查、流程节点控制、质效跟踪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管理向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转变。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运行态势的整体研判,着力增强审判管理的系统性、预见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创造性。落实均衡结案要求,认真开展案件清理评查,提高审限内结案率。严格审限管理,坚决纠正久押不决刑事案件,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责任领导:王华勇,责任部门:审监庭)

10.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落实繁案精办细办、简案简办快办。探索优化审判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民商事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等机制,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县委、人大、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社会基层治理单位通力协作,解决人案矛盾突出的压力。(责任领导:何志兵,责任部门:审监庭)

11.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努力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疑罪从无,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增强人民群众财富财产安全感。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处理好庭审实质化和改革庭审方式的关系,落实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积极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认真探索认罪认罚从轻处理,把庭审实质化着力点放在侦、诉、辩有重大分歧、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上,既要确保不出冤错案件,又要防止迟来的公正问题。(责任领导:王强,责任部门:刑庭)

12.加强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涉及劳资纠纷、房地产纠纷、非法集资等容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进行专项排查,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落实律师代理申诉、涉诉事项依法终结、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申诉、依法维权。进一步拓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代理申诉的方式和程序,逐步实现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规范化。(责任领导:龚明胜、张宁喜、王强、王华勇、何志兵,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室)

1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八进”工作。围绕县委、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法治平罗”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八进”工作,做好新修订《宪法》、禁毒、环境保护等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深入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救助、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领导:王强,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4.切实加强干警教育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忠诚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抓好能力素质教育,坚持“练为战”的指导思想,推动实战观摩、岗位练兵、案例研讨。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检查整治,坚决治理“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新作风问题。(责任领导:王强,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按照县委《2018年平罗县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为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为今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出如下要求:

15.强化任务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部门要以钉钉子、实打实的精神抓落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指标,制定明确的责任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逐项推进、逐一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6.坚持统筹兼顾。今年工作任务重、头绪多、难度大,还要务必做好统筹工作。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将平安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深化改革工作和依法治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实现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17.营造舆论氛围。各部门每月要上报平安建设工作信息1篇以上。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好舆论引导时机、力度和效果,及时宣传平安建设工作的进展、效果及取得的成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平罗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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