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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18-7147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6日
标  题: 头闸镇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头政发〔2018〕181 号 有效性: 有效

头闸镇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头政发〔2018〕181 号

各村(居)、各站所、各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努力减少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要求,现就“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是:各村(居)、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重点工作   

  (一)立即安排部署。7月底前,镇政府、各村(居)要组织召开一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全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要结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紧扣“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村(居)、各站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旅游、职业病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建筑施工、消防、校车等高危行业领域执法行动;突出劳动密集型场所、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执法行动;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标准化验收不达标和被通报曝光等重点企业执法行动,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上报县安委办,坚决立案查处,切实形成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 

  (四)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落实中央、区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防滑坡、防坍塌、防泄漏、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水利站要加强安全风险预判和管控,及时发布出行安全提示,在危险区域及时设置醒目警示标牌。要加强风险提示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其他站所要根据所属行业加强安全常识教育,防止发生交通、跌落、溺水等意外事故。要结合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桥涵、路面、沟渠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及时落实安全治理和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避险逃生技能。要加强应急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全力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执行高温期间相关作业要求,严防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四、时间安排 

  2018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前) 

   1.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3.生产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村要将本村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镇综治中心备案。 

  (二)强化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村(居)、各站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村(居)、各站所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问题较多、隐患较大要上报镇安委办,由镇安委办同意上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村(居)、各站所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对隐患较大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时间上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进行公告并请示上级部门依法关闭取缔。 

    4.加强督查检查。镇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从8月中旬开始,对各村(居)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各村、各站所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阶段性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镇综治中心。 

    (三)实地督查督办,巩固提高阶段。(10月底前) 

     1.各村(居)、各站所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已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进行跟踪复查。 

     2.镇安委办要在10月底对各村(居)、各站所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各村(居)、各站所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0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镇综治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企业。村支部书记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部署、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兼顾。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居)、各站所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要及时向镇综治中心报送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村(居)、各站所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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