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12/2018-7146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9日
标  题: 关于梳理上报下放乡镇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梳理上报下放乡镇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紧急通知

  

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关要求,根据平罗县委办公室、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18〕39号)精神和全市中心镇培育工程要求,现就梳理下放乡镇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县直各部门要按照“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的要求,重点梳理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下放或委托给乡镇政府。 

  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推动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的要求,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由乡镇实施,或规定可委托乡镇实施的土地管理、禁牧封育、林木管护、草原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等领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执法权梳理下放到乡镇。 

  三、县直各部门要围绕平党办发〔2018〕39号文件明确的需要强化的乡镇公共服务职能梳理下放乡镇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于2018年8月10日6时前将《拟给乡镇下放行政职权(含执法权)目录》(附件1)、《拟给乡镇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编办,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邮箱:2235173820@qq.com 。联系人:王文志;联系电话:6095232。 

  附件:1.拟给乡镇下放行政职权(含执法权)目录 

        2.拟给乡镇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