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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18-714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18〕8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煤发〔2018〕84号

集中区各部(室)、企业:

现将《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努力减少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在集中区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坚持企业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集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是:园区各企业、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煤炭加工、消防、特种设备、外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决定成立集中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宗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马瑞章  仇玉桃  李 荣   张 璐  冯 骁  耿佳瑞  王 晓 刘伟龙

李宗明同志负责“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指导和督查各部(室)、企业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全办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重点工作

(一)立即安排部署。7月底前,集中区将组织召开一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结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紧扣“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对企业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区按照《平罗县煤炭集中区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平煤发〔2018〕18号)要求,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煤炭加工、消防、特种设备、外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部室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煤炭加工、消防、特种设备、外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检查;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标准化验收不达标和被通报曝光等重点企业安全检查,切实加大检查力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切实形成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

(四)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各部室、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各部室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煤炭加工、消防、特种设备、外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防滑坡、防坍塌、防泄漏、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利用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督促企业做好防范应对。

(五)全力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各部室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煤炭加工、消防、特种设备、外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期间相关作业要求,严防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五、时间安排

从2018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前)

1.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二)强化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办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各部室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部室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集中区将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督办,巩固提高阶段。(10月底前)

集中区将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企业和已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突破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部署、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部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针对本片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方案中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迅速开展工作。各企业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各税控计量站电子屏滚动宣传,在集中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各部室要采取发放文件、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企业员工避险逃生技能。要加强应急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企业要突出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在培训的时效上下功夫,抓细抓常,抓员工经常性、反复性违章的实操培训;要在员工熟练掌握八大危险作业和外包作业的操作规程上下功夫。要在员工遵章守规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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