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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7/2018-713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4日
标  题: 2018年上半年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通报
发文字号: 平非公社会党发〔2018〕18号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上半年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通报

平非公社会党发〔2018〕18号

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

上半年,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通过随机抽查、实地走访、集中查阅、谈话交流等方式,对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总体上看,上半年,各单位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五清”台帐全部建立,“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基本落实,“两个覆盖”质量明显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各园区、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督促指导所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党支部月度工作清单,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不断规范。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坚持每季度对所属非公企业集中督查走访一遍,全方位督查指导,并根据督查结果确定党务工作者评定等次。住建局党委坚持机关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督查。大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能够按照清单规范化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平罗县南方环保有限公司、宁夏森源重工有限公司、宁夏昌茂祥冶炼有限公司等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落实扎实,记录详实规范,活动资料做到了一月一册,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标杆。

二是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大部分单位坚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持续用力,有效推进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在开展“堡垒共建、先锋同行”行动方面,县委统战部主动联系平罗宝马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干部与企业职工共同绿化厂区,与企业党员共同参观五七干校,向企业赠送图书,共同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县教体局多次指导共建企业宁夏坤辉气化有限公司完善党建工作资料,帮助规范发展党员档案,共同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务知识测试;县财政局紧密联系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党支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受到企业好评;县发改科技局组织企业共同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在“两个覆盖”质量提升方面,各单位能够全面排查所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五清台帐”、实现党组织应建必建、党建工作指导员全覆盖指导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方面,各单位能够主动认领工作任务,配合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出了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作用。

三是亮点工作不断显现。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能够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创新工作载体,组合式开展活动,不断打造党建工作特色品牌。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党工共建,成立6个网格党支部,将党工委委员、党建工指导员和党员职业化工会干部派驻在6个网格,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利用网格党支部将破产关闭企业党员纳入管理,参加网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破产关闭企业党员组织生活难开展的问题。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制定《党组织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现了对各支部的系统考核管理。宁夏晟晏实业能源循环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针对党员人数少问题,开展“双创双争先锋工程”,推动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实现质变。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宣传工作、工会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等方面汇报,通过点评找差距,促进了企业党建工作提升。宁夏迎春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联合社区共同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探索了社企联合的新路子。

二、存在问题

从督查、抽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对抓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够重视。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不愿抓分管领域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脱责任,抓工作畏难情绪严重,总是强调工作中的客观困难,没有在主观方面努力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有的部门虚以应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机关党建、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的现象,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不深、理解不透,抓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县文广局对所属文化、文艺、旅游类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谋划不够,指导不够,影响了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积极性。县交通局、人社局对“堡垒共建先锋同行”行动重视程度不够,不能按要求与企业开展共建。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党建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意义,对党建工作支持力度还不够。个别企业成立党组织工作一拖再拖,党建项目只有谋划,不见实施;一些企业党组织落实工作还满足于应付过关,开展工作还不实不严。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及支部主题党日方面,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不能常态化开展,甚至有的支部不催不动,有的支部存在编补会议记录和会议记录抄党支部工作清单现象,有的支部完全以学习代替“三会一课”。宁夏汇源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因人员流动,党建工作4-6月基本停滞;宁夏万顺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平罗县盛华阳光党支部2018年会议记录中只有学习内容,没有显示支部研究党的其他工作,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得不到体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面,一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不了解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和程序,没有开展相关工作。一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不敢动真碰硬,只是走过场,你好我好大家好。党费收缴方面,一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费不能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收缴后不能及时公示。宁夏金海新科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党费半年收缴1次,且自定收缴标准没有按规定确定交纳金额;宁夏天瑞热能制供有限公司党支部截至2018年5月,1-5月的党费均未收缴。

三是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方面,个别单位没有切实履行指导审核职责,在发展党员中把关不严。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2016、2017发展的党员均未完善党员入党志愿书。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资料不完整,时间逻辑颠倒,个别名词混淆,甚至出现一些常识性错误。平罗县恒利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发展党员审核不严,入党申请书时间与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不符,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有所混淆;宁夏平罗县平川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发展党员记录错误,将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记成了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宁夏坤辉气化有限公司党支部发展党员材料不严格,申请人还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个人自传中就出现“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说法。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处置方面,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不闻不问,不能做出相应处置。

三、下一步要求

一是切实强化责任。各园区、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党(工)委和堡垒共建机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每月研究一次,每季度集中督查指导一次。要结合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整治和相关文件要求,逐项对照,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整改。对于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党(工)委要及时进行约谈,对于基层党组织提出的问题要集中进行解决,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整改。同时要对派出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日常管理考核,确保工作有成效。

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各园区、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党(工)委要严把发展党员关口,严格落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确保申请人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程序严格规范、不漏环节,发展党员档案完整无误。要强化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的管理,督促指导所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党支部月度工作清单,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要督促指导今年未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党组织,在7月31日之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党费收缴的指导和督查,指导所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核准交纳基数,督促党组织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要做好所属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采取有力措施,动员隐身党员亮身份,流动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纳入党组织管理;已经离职的党员,尽快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出,并做好党员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要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对于失联党员,在多方查找无果后,即可进入失联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对于不合格党员,在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后,即可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三是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各园区、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党(工)委在抓好基础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重点工作的落实。要从严抓好“两个覆盖”质量提升,对于有党员而未实现党组织覆盖的企业,按照应建必建的要求,通过单独组建、片区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派驻帮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覆盖,确保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的有党组织。对于有党员而未实现党组织覆盖的社会组织,要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覆盖,确保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都要有党组织。对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要通过指导帮助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好党建指导员作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要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注意从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推荐选配党组织书记;暂时无合适人选的,上级党(工)委要及时选派人员担任“第一书记”。各“堡垒共建”有关单位要继续强化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联系指导,坚持每月联系一次,指导帮助企业和社会组织解决党建和生产经营方面存在问题,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建工作资料。各党建项目实施企业及其上级党组织,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打造党组织特色党建工作品牌。

中共平罗县非公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工委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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