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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10/2018-713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2日
标  题: 关于召开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工作
发文字号: 平政法〔2018〕3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召开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工作

平政法〔2018〕31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平党办发〔2018〕36号)精神,全力推动全县社区警务战略实施,决定召开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工作观摩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6:50在行政中心正门统一乘车进行观摩,下午16:30在县行政中心5楼中间会议室召开推进会,会期1天。 

  二、会议内容 

  现场观摩各乡镇社区警务工作;在县行政中心召开推进会,通报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工作,城关镇、崇岗镇、头闸镇作交流发言,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参会人员 

  1.参加观摩的人员: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分管领导;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各派出所所长。 

  2.参加推进会的人员: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县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卫计局、司法局、信访局、残联、团委、妇联、网信办、各乡镇分管领导;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各派出所所长。 

  四、工作要求 

  1.会务工作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县公安局、各乡镇做好观摩点各项准备工作,乡镇在观摩点上自备音响设备介绍工作推进情况 

  2.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由县委政法委负责通知落实。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参会人员由主管单位负责通知落实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各派出所所长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落实,参加观摩的人员由所属单位于7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电话报送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095206) 

  3.参会人员于7月13日(星期五)上午6:50在县行政中心正门集体乘车、签到。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需经县委分管领导批准。 

  4.进行经验交流的乡镇要围绕特色亮点工作,于7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发言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附件:1.参会人员名单 

        2.行程安排  

  中共平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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