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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工作
平政法〔2018〕31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平党办发〔2018〕36号)精神,全力推动全县社区警务战略实施,决定召开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工作观摩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6:50在行政中心正门统一乘车进行观摩,下午16:30在县行政中心5楼中间会议室召开推进会,会期1天。
二、会议内容
现场观摩各乡镇社区警务工作;在县行政中心召开推进会,通报全县城乡社区警务改革工作,城关镇、崇岗镇、头闸镇作交流发言,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参会人员
1.参加观摩的人员: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分管领导;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各派出所所长。
2.参加推进会的人员: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县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卫计局、司法局、信访局、残联、团委、妇联、网信办、各乡镇分管领导;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各派出所所长。
四、工作要求
1.会务工作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县公安局、各乡镇做好观摩点各项准备工作,乡镇在观摩点上自备音响设备介绍工作推进情况。
2.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由县委政法委负责通知落实。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参会人员由主管单位负责通知落实,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各派出所所长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落实,参加观摩的人员由所属单位于7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电话报送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095206)
3.参会人员于7月13日(星期五)上午6:50在县行政中心正门集体乘车、签到。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需经县委分管领导批准。
4.进行经验交流的乡镇要围绕特色亮点工作,于7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发言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附件:1.参会人员名单
中共平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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