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10/2018-713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1日
标  题: 关于拨付网格员工作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法〔2018〕2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拨付网格员工作补贴资金的通知

平政法〔2018〕22号

  各乡镇: 

  为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调动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市委政法委拨付的2018上半年农村网格员补贴资31.05万元及上半年专职网格员工作补贴资金10.5万元拨付各乡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石社工发[2015]3号)和《平罗县调整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意见》(平党发[2015]26号)文件要求,严格网格服务队伍考核考评,工作补贴资金由基础工资+绩效补贴构成,不能平均发放。 

  二、各乡镇要加强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挪作他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将对此项专款进行检查审计,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乡镇按照文件所列资金分配金额,尽快将网格员工作补贴发放到位。联系人:夏敏,联系电话:6095236 

    

  附件1、2018年市拨上半年农村网格员补贴资金划拨明细表 

        2、2018年市拨上半年专职网格员补贴资金划拨明细表 

    

    

     中共平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