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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8-7129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5日
标  题: 对县十七届二次人代会第3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18〕196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十七届二次人代会第3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18〕196号

  王生义、何志国、李会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整灵沙乡先锋村北五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列入2018年维修养护资金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对渠道部分损坏段落进行维修,渠堤加高陪厚,翻部分阻水建建筑物。目前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并已批复,准备开工建设。下一步将同上级部门协调,争取立项对整个渠道进行改造砌护,彻底解决群众灌水难问题。

  平罗县水务局

  2018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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