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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二次人代会第3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18〕196号
王生义、何志国、李会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整灵沙乡先锋村北五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列入2018年维修养护资金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对渠道部分损坏段落进行维修,渠堤加高陪厚,翻部分阻水建建筑物。目前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并已批复,准备开工建设。下一步将同上级部门协调,争取立项对整个渠道进行改造砌护,彻底解决群众灌水难问题。
平罗县水务局
2018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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