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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瓜菜和制种产业示范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平农领办字〔2018〕8号
各有关乡镇、县财政局、农牧局:
根据《平罗县推进“一优四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平党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瓜菜和制种产业示范园区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定于2018年7月24日-26日对各乡镇2018年建设的瓜菜和制种产业示范园区进行验收(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7月24日 上午:陶乐镇、高仁乡、红崖子乡; 下午:灵沙乡、宝丰镇;
7月25日 上午:渠口乡、头闸镇; 下午:黄渠桥镇、高庄乡;
7月26日 上午:城关镇、姚伏镇。
二、验收组织
由县农领办牵头,抽调县农牧局及下属相关单位、财政局人员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分组验收。
三、验收程序
按照《平罗县农业“一优四特”产业示范园区验收细则》(平农通字[2017]64号)文件要求,由园区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填报《平罗县农业“一优四特”产业园区申报表》报所在乡镇备案;乡镇对园区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加盖乡镇公章后于7月2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县农牧局审核,联合验收工作组对审核通过的园区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逐个进行验收。逾期不报送《申报表》影响统计汇总的,不予验收。
四、具体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园区验收工作,通知园区实施主体提前做好软件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农领办1份、财政局1份、业务主管单位1份),以便查阅。
2.县农技中心、执法大队要提前做好验收表、测量仪器等准备工作以及验收资料的审核、收集工作。
3.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园区实施主体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取消申报资格。资料不全的,由验收工作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申请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取消申报资格。
4.车辆由县农技中心、种子执法大队负责安排。
5.参加验收人员于具体验收时间安排的每日8:30分前到县农牧局集中,统一乘车赴各乡镇实地验收。
6.验收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平罗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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