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全县深化改革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平改革办发〔2018〕3号
县深化改革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深化改革工作的督察督办,确保《平罗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县改革办将组成督察组对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督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内容
主要督察《平罗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确定的70项改革任务和特色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及改革信息报送等。
二、督察时间及方式
2018年6月26日-29日(见附表),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督察人员
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各抽调1人组成督察组。
四、督察要求
1.深化改革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察工作,对照《平罗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平党办发〔2018〕35号)文件,安排专人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形成专题汇报材料,认真填写改革任务清单汇总表,于督察当天提交督察组,电子版发送至plxggb@163.com邮箱。
2.专题汇报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汇报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
3.督察结束后,县改革办将形成专题督察报告,呈送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督察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表:深化改革督察安排
平罗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