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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委宣传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21008/2018-71187 文号 平党宣发〔2018〕61号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1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党群部门 责任部门 中共平罗县委宣传部

  根据《石嘴山市委宣传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要求,现制定平罗县委宣传部细化分工方案如下。

  一、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1.深入持久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七进”活动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万家”大宣讲、“新时代、新作为”百姓宣讲等“十个一”系列活动,组建“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分层次、分领域、分专题持续抓好面向基层的理论宣讲,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科室):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2.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对全县机关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摸底统计,推动“两个所有”,逐步实现对所有从事新闻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能力的传播平台纳入有效管理,对所有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实行准入管理。

  牵头单位(科室):网信办、县委宣传部外宣办

   责任单位:公安局、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加强互联网综合治理。开展“清朗”、网上“扫黄打非”“净网2018”“剑网”等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网络空间,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牵头单位:文广局、网信办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关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治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公安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强化网络舆论管控,巩固完善三级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报送体系,统一配备和提供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实现监测系统上下三级共享,制定《平罗县民族宗教网络舆情应对应急预案》,分类制定处置引导回应口径。

  牵头单位(科室):网信办、县委宣传部外宣办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公安局、工信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7.加强网络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功能的传播平台队伍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2-3次网信工作人员培训。

  责任单位(科室):县委组织部、网信办、县委宣传部外宣办

  完成时限:长期

  8.加强县网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网信人员力量,完善管理工作联动机制,规范全县互联网站管理。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工信局、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加快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9.坚持移动优先、优化调整媒体结构布局,加大媒体融合力度,优化中心机构设置,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传播手段创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实现整体传播力量的跨越式发展。
    责任科室(单位):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电视台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0.推动平罗县媒体体制机制建设,开展县域媒体融媒体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科室):县委宣传部外宣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1.深化媒体内部管理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电视台建立“优秀骨干人才工作室”。

  牵头单位(科室):县委宣传部外宣办

  责任单位:电视台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12.落实好《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建设全县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在全县广泛开展诚信教育,积极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发改科技局

  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文明办、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国税局、地税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3.建设“平罗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

  牵头单位:发改科技局

  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局、文明办、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国税局、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

  14.在全县食品药品、农产品流通销售、商品零售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活动,形成制度体系并向其他行业推广。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农牧局、卫计局、商务经合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五、加强文艺队伍建设

  15.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抓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和“万人计划”文艺人才等推荐评选工作,做好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工程、“石嘴山英才奖”、县政府特殊津贴、“351”人才等选拔工作,发挥人才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科室):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文广局、网信办、文联

  完成时限:长期

  16.加强文艺队伍建设,举办全县文艺骨干研修班,实施骨干文艺人才专项提升培训,培育造就一批德艺双馨的文艺骨干。
    牵头单位:文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文广局

  完成时限:长期

  六、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17.贯彻落实石嘴山市《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强化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单位和文化企业内容导向把关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创作与生产服务的内容导向管理的意见》。

  责任单位:文广局、文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8.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石嘴山市《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效监管、行业自律、协调配合的文化行业领域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9.扎实推进县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小康、助力脱贫富民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政研室、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文明办、民政局、教体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0.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建设完成图书馆并投入使用,推进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1.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

  牵头单位:文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2.落实自治区即将出台的《做好新的文艺群体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

  牵头单位:文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八、加强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23.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重点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工作。

  牵头单位:文广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

  24.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体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九、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

  25.开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题大调研,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进一步完善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和金融等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科技局、商务经合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26.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编办、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社局、商务经合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7.建立扶持、引导和股权激励相结合的投融资平台。积极推进县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作,设立文化产业领域发展子基金,为加快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科技局、商务经合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8.推进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宽带乡村基础网络完善工程、融媒体服务云平台等项目;重点平罗县阳光文化综合体文化项目。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发改科技局、商务经合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29.体现“文化例外”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制定《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意见》《平罗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商务经合局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30.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的幅度,扶持文艺院团创作生产。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单位):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1.完善文艺精品奖励机制,制定《平罗县优秀文化作品奖励暂行办法》,形成国家文化奖项政府奖励资金逐年按比例增长的机制。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十一、坚持文艺精品带动战略

  32.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平罗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局

  责任单位(科室):文联、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3.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重点文艺作品策划创作和生产,推出《60年平罗文学作品集》《平罗小吃》《平罗风光》《平罗历史遗迹》等一批精品力作。圆满完成我县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主题文化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举办工作。
    牵头科室(单位):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文广局、文联

  责任单位:政协办、工会、团委、妇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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