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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19-0006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平罗县招商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招领办发〔2019〕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平罗县招商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平招领办发〔2019〕3号

更好发挥招商工作在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评价招商工作实绩,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考评对象

承担年度招商目标任务的乡镇、部门,以当年下达的招商目标任务为准。

、考评内容

年度招商工作主要考评三项工作:一是本年度招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高质高效招商活动开展情况;三是招商线索跟踪对接情况。

考评方式

评按照平时调研、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半年检查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提供书面报告。年终考核查资料、实地抽查验证为基础,综合考评打分报县委督查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年终考核总成绩

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应从每年2月份开始按月上报招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招商活动项目跟踪服务情况、招商线索。1120日前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县商务局

考评程序

(一)年度招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项目申报范围。招商项目是指自治区外投资主体在平罗范围内注册、备案、建设的一、二、三产业的合资、独资、合作项目。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轻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对当年新设和引入区外的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的到位资金,必须提供当年资金实际到位的有关证明材料,融资金额一次性计算;本县内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和利用场外交易募集的资金和拟上市企业引进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按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一次性计算;设立和引进的各类股权基金,企业利用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信托计划等融资,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计算。

注:①由各级政府财政和自治区各厅局投资建设的项目;②由国家专项投资建设的项目(如水利、交通、电信建设等);③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以及商业房地产项目中带有住宅性质的部分(包括住宅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④区内企业或自然人投资建设的项目;⑤从县外争取的具有还贷性质且由各级政府担保还贷的资金投入生产运营、基础设施的项目,此五类项目均不予以认定。

2.项目申报。项目对接成熟,落地开工当月,由项目引进单位填报《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引进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后,报县商务局。

3.主体界定。商务局依据项目引进单位填报的《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及前期上报的招商线索,确定项目引进主体。坚持“谁引进谁申报”,一个招商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一个引进主体。如果招商项目确实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引进,计划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最多可确定两个引进单位,计划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最多可确定三个引进单位,依据引进单位在项目开工当月提交的《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的时间顺序确定为第一、二、三引进单位

4.资料申报。项目引进单位确定后,由第一引进单位在项目开工次月提交项目备案文件、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投资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年底提供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投资额、实施进度等)、项目施工进度照片、当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及证明投资的合同票据。一些项目建设内容已实施,但在当年财务报表中没有反映出来的,需提供当年工程量进度表。落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及平罗县煤炭集中区的项目需提供入园批复第一引进单位不能按时申报项目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一引进单位主体资格,由第二引进单位替代第一引进单位位置,整理项目资料,以此类推。提交资料不完善的项目不予认定。

5.实地抽查。对各项目引进单位当年申报实施的招商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为新建项目不低于30%续建项目不低于10%。

6.资金认定。实体项目首先要入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库,依据引进单位提供的招商资料,比对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中在建项目本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进行确认;金融项目、资产并购重组项目依据合同票据认定。由两个单位共同引进的新建项目,第一引进单位按到位资金60%给予认定,第二引进单位到位资金的40%给予认定;由三个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到位资金按50%30%20%给予认定;续建项目,第一个续建年度内,项目所在地服务部门(园区或乡镇)按到位资金的30%给予认定,项目引进单位按到位资金的70%给予认定(确由两个单位共同引进的,第一引进单位占40%,第二引进单位占30%;由三个单位引进的,到位资金按30%、25%、15%给予认定);第一个续建年度后项目到位资金全部认定到项目所在地服务部门(园区或乡镇)。

7.翻倍加计。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以相关证书为依据,按到位资金的2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额度。

8.自治区、石嘴山市考核认定到位资金计算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高质高效招商活动开展情况

 1.活动开展。外出开展招商活动,活动结束7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报告或信息;邀请投资商来平考察提交客情通报或接待方案,考察结束7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信息;需组织签约的项目,签约文本由县商务局审核,统一编号。参与自治区、市、县组织的招商活动,以活动方案或参会图片为依据。

 2.统计报表。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自2月份开始,每月提交《已开工新续建招商项目统计表》,及时更新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报县商务局。

3.其他工作。开展其他工作的,如人才引进、平台打造等,需提供相关资料。

4.综合评分。县商务局依据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提交相关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打分,年底综合汇总。

(三)招商线索跟踪对接情况

1.线索申报范围。自治区以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意向在平罗县投资,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可能性的信息线索。已进行过投资考察或对接洽谈尚未投资的,已签约尚未投资的,均属对招商项目信息线索认定申报范围。

注:已落户建设项目或落户企业再建项目不列入招商线索。但已落户企业为扩大规模,引入区外自然人或企业进行合作建设的项目不在此列。

2.线索申报。各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对接情况,每月提交《招商项目线索统计申报表》,对项目洽谈情况进行及时更新,经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报县商务局。

3.综合评分。县商务局根据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提交的《招商项目线索统计申报表》,对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申报的招商线索进行统计,年底汇总综合考评打分。

、评分

本年度招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分;高质高效招商活动:1分;招商线索跟踪对接:1分。

组织机构

成立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评组),负责全县招商考评工作。考评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考评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成员单位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考评组对当年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招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时间跨度

考评时间跨度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10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平罗县招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平党办201855号)同时废止。办法实施中,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尽事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规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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