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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18-758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18年度招商项目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18年度招商项目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实施“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及时掌握全县招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年招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2018年度招商项目统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报表从3月份开始申报,于每月15日前报送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经合科。

  二、申报内容

  1、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附件1);

  2、招商项目线索统计申报表(附件2);

  3、已开工新续建招商项目统计表(附件3);

  4、信息报送员名单(附件4)。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引进招商项目,必须是自治区外投资主体(或个人)在平罗范围内注册、备案、建设的一、二、三产业的合资、独资、合作项目。

  2、项目对接成熟,落地开工当月,由引进责任单位填报《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引进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后,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经合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当月报送的《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时间顺序确定项目第一、二、三引进主体。一个招商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一个引进主体。如果招商项目确实由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引进,计划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最多可确定两个引进主体,计划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最多可认定三个引进主体,由两个责任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到位资金第一责任单位按60%计算,第二责任单位按40%计算;由三个责任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到位资金认定按50%、30%、20%计算。项目引进主体确定后,由第一责任单位在项目开工次月提交项目备案文件、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投资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园区内的项目,要提供入园批复(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县商务经合局备案。

  3、新开工建设项目及复工续扩建项目填报《已开工新续建招商项目统计表》,每月招商统计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县商务经合局,暂无项目单位报送空表。县商务经合局依据各责任单位提交《已开工新续建招商项目统计表》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打分。每月报送及时,填报完整的计0.5分;没有报送报表或填报不及时、不完整的,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分值列入年底考核成绩。

  4、正在洽谈对接的项目填报《招商项目线索统计申报表》,并对项目洽谈推进情况进行及时更新,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每月按时上报县商务经合局。招商线索必须是自治区以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意向在平罗县投资,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可能性的信息。已进行过投资考察或对接洽谈尚未投资的,已签约尚未投资的,均属对招商项目信息线索认定申报范围。续建项目不列入招商线索。县商务经合局对各责任单位申报的招商线索进行统计,每月通报,年底依据上报数量和质量综合打分。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管委会、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信局全年不少于20条,其余单位和乡镇全年不少于5条。所申报的招商线索在对接成功,落地开工后,申报单位作为第一引进主体,在年底考核中给予优先认定。

  5、所报开工项目需同时报县统计局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年终不予认定,确需认定的,请责任单位提供详细证明材料。

  6、对本年的招商项目申报工作,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将采取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将作为各乡镇、部门年终考核认定的依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认真梳理本单位招商项目、招商线索,选派专人按要求如实填报,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商务局经合局邮箱(邮箱:zsj6095059@163.com,联系人:陈富忠,联系电话:6095066)。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录入;填报不及时或报送不连续的,年终考核时给予相应扣分。

  附件:1、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

  2、招商项目线索统计申报表

  3、已开工新续建招商项目统计表

  4、信息报送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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